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孙术校律师,河北保定人,河北术校律师事务所创始人,高级合伙人,主任律师,中华律师协会会员,中国法学会会员,保定刑事辩护律师专家库成员。自从事律师工作以来,主办和参与各类案件数百起,具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与丰富的... 详细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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冒充研究生行骗被判刑
被告人谭xx本系攸县丫江桥镇一农民,因冒充研究生与他人合伙行骗。近日,攸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谢刘平有期徒刑五年,并处罚金三万元,判处被告人谭xx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一万元。
2008年6月,受害人罗某想在株洲买一台出租车营运,经朋友介绍认识了被告人谢刘平。谢刘平自称其朋友“胡叶”是湖南师大某教授门下的研究生,有社会关系,可以为罗办成此事,让罗某拿钱送礼。被告人谢刘平便指使被告人谭xx扮演“胡叶”。在株洲与罗见面时,谭xx扮演“胡叶”表态,称其在株洲交通局有熟人,送点礼,买台出租车没问题。6月至9月间,二被告人以帮罗某在株洲购买出租车营运为由,从罗某处骗取钱财。被告人谢刘平骗取现金共计11.35万元,其中被告人谢刘平得赃款11.05万元,被告人谭xx分得赃款3000元;被告人谭xx参与诈骗二次,骗取现金4.1万元。
被告人谢刘平被公安机关抓获后,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了被告人谭xx。
法院认为,被告人谢刘平、谭x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事实,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巨大,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。在共同犯罪中,被告人谢刘平起主要作用,系主犯;被告人谭xx起次要作用,系从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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