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孙术校律师,河北保定人,河北术校律师事务所创始人,高级合伙人,主任律师,中华律师协会会员,中国法学会会员,保定刑事辩护律师专家库成员。自从事律师工作以来,主办和参与各类案件数百起,具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与丰富的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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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业证号:11306201010533212
执业律所:河北术校律师事务所
联系地址:河北省保定市
定义
在我国是指由各级中级法院宣判死刑后,犯人没上诉或犯人上诉后各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后,交给最高人民法院审核,最高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对其审核,若通过后对犯人执行死刑,若未通过发回重审!(《刑法》第48条第2款规定:“死刑除依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,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。”)
意义
坚持少杀,反对多杀、错杀是我国长期死刑政策。生命的丧失具有不可恢复性,死刑的错误适用必将导致不可挽回的损失。大量适用死刑难免造成错杀,而坚持少杀有利于防止错杀。限制死刑是当今世界发展趋势,坚持少杀是顺应这一趋势所必要。死刑核准最大限度上保证死刑得到正确适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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